4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分别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和《关于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对黄金、铜、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
10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黄金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800手,铜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0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上期所提醒,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上期能源10日发布《关于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期货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
上期能源提醒,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针对近期部分期货品种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有公司已调整了相关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如国信期货4月8日向客户发布通知称,因近期白银期货行情波动较大,自2024年4月8日结算时起,公司上调白银期货各合约保证金标准至16%。如某白银期货合约收盘出现单边市,则上调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至19%。国信期货提醒客户关注持仓,合理控制风险。
4月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通知,调整白银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通知显示,自2024年4月9日(星期二)收盘清算时起,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9%调整为11%。
综合: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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