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电力期货市场
美国电力期货市场,是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交割机制非常完善的背景下,特别是两部制电价和现货交易基本规则稳健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的。其特征在于通过法律制定的方式确保市场化程度更高,不仅发电、用电侧实行了较高程度的市场化,同时输配电领域也具有较高的开放性,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更加彻底。在这样的条件下,电力市场不仅仅是电能市场,其他的辅助服务市场、输电权等也具备较高的市场活跃度。
1993年3月首单电力期货合约在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上市交易。目前上市电力期货的美国主要交易所有纽约商业交易所(CME—NYMEX)、美国洲际交易所(ICE)、纳斯达克 OMX等。
3.北欧电力期货市场
在北欧电力市场,电力期货市场是由电力现货市场相关组织机构推出来的,相当于将一部分中长期合约标准化并采用期货交易的相关机制进行交易。所以其优势在于与现货市场的契合度高,衔接顺畅,电力期货作为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的作用比较突出。例如,与一般的商品期货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不同,北欧电力市场的电力期货实行延迟清算,即虽然每日进行结算,但是结算结果仅作为参考,直到合约到期时再进行清算和资金划拨,从而大大减少了发电企业、用电机构的期货交易所占用的现金,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1995年,北欧电力联营体推出基荷电力期货合约。欧洲能源交易所(EEX)是2022年世界上最大的电力衍生品交易中心,也是欧洲最大的电力期货交易中心,其客户包括系统运营商(SO)、售电公司和一些受认证的第三方市场机构。
二、我国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完善
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发布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电改的帷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了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八地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202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又将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六省市列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截至2024年6月,已有广东、山西和山东三个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为了正式运行,我国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正在逐步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日臻成熟。
1.电力现货市场已开始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发布,至2024年6月,已有广东、山西和山东三个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为了正式运行,我国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正在走向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日臻成熟。
据中电联发布数据,2024年1-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847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1%,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占电网售电量比重为74.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233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
2.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助推电力期货上市
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是电力工业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在《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颁布实施的背景下,目前我国各省电力现货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目标的明确,是国内电力期货建设和上市的坚实基础,电力期货的预期上市基本上是水到渠成。
统一电力市场是电力期货正式开始交易的基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成,大大增加了电力期货合约的卖方,增加了市场竞争,有助于形成反映真实供需情况的电力期货价格,不仅可以为电力期货的发展奠定基础,以成熟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支撑电力期货市场,还有助于推动电力期货市场的发展,增加电力期货交易的市场主体,提高电力期货合约的流动性。
3.容量电价机制助推电力期货上市进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3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4.电力现货市场的成熟使得电力期货上市成为可能
电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此轮电改之初被规划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中远期任务,随着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行,2023年发布的《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3〕304号)中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指出,在条件成熟时,要适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等交易;特别是我国多个省份的现货市场已先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可以为电力期货市场提供稳定的现货价格信号,为我国电力期货交易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条件。2024年7月据南方能源观察披露,“目前,广州期货交易所已完成广东电力期货合约方案的设计工作,电力期货正在逐渐从概念走向现实。伴随电力市场建设的深入,市场各方更加期待电力期货的上市和价格发现、风险管理、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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