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权即将推出的消息一出,就引爆了金融圈,作为我国上市的第一个指数期权产品,将开启我国指数期权市场的新篇章。
2019年12月1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标志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规则准备工作正式完成。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标的为沪深300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100元,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3个季月,行权方式为欧式,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资本市场,有着全球最大的投资者群体,国际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但与此相反,我国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实力还难以比肩国际同行,难以完全满足实体经济对投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的迫切需求。
推出股指期权,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是发展股指期权市场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举措;
二是股指期权能够改善投资者交易行为,推动股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期权能够推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
01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发布
2019年12月1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标志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规则准备工作正式完成。
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中金所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中金所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从此次征求意见情况看,市场参与者对中金所设计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普遍表示认可
下一步,中金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以“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为指引,扎实做好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的各项工作,确保产品平稳推出、稳步运行。
02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规则快问快答
(一)为什么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期权合约标的物?
从境外市场股指期权的发展路径看,各家交易所在上市首只股指期权时,均选择广为市场认可和接受的市场基准指数作为合约标的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首个股指期权的标的物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市场代表性好。沪深300指数市值覆盖率高,且行业分布分散。
二是较为成熟,机构投资者认可度高,市场基础好。沪深300指数作为跨市场宽基指数,具有更高的知名度和使用度,便于机构投资者透明、高效地进行跨市场套利和风险管理。
三是风险可控。沪深300指数个股与行业权重较为均衡,指数稳定性高,抗操纵性强。
(二)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乘数为什么是100点?
合约乘数与标的指数点是决定合约面值规模的重要因素。合约乘数过大可能导致流动性不足,而过小可能会导致机构投资者买卖合约数量过多,交易成本较大。因此合约乘数应平衡好市场流动性与交易成本两者的关系。按照目前沪深300指数的点位和每点100元人民币的合约乘数计算,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规模受到市场认可。
(三)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类型名称为什么不叫“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从学界还是业界的使用习惯来看,看涨看跌和认购认沽两种说法都普遍存在,且均已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四)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为什么是0.2?
目前的股指期权权利金最小变动价位与同标的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相匹配,方便投资者理解和操作。
(五)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中金所借鉴境内外市场成功经验,将标的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0%作为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六)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月份为什么有6个,是如何考虑的?
沪深300股指期权提供3个近月合约和随后3个季月合约,能满足投资者在各个期限上的交易和风险管理需求。合约存续期最长的第3个季月合约,可基本覆盖1年的关键期限。
(七)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行权价格是如何考虑的?
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行权价格覆盖范围与间距应与指数波动情况相协调。若间距设计过小,将导致合约数量过多,易分散市场流动性。
一方面,目前的行权价格完全覆盖了指数的涨跌停板,确保投资者有可交易的虚值或平值期权。
另一方面,不论标的指数如何变动,近月合约行权价间距与指数比值在1%-2.5%,远月合约行权价间距与指数比值在2%-5%,符合国际市场惯例。
(八)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行权方式为何为欧式?
从全球来看,几乎所有的股指期权合约都是欧式期权,欧式期权买方只能于到期时行权。这一行权制度相对比较简单,投资者容易定价和操作。
(九)沪深300股指期权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什么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股指期权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与同标的的股指期货市场协调一致,便于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
(十)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交割方式为何为现金交割?
在全球市场上基于现货指数的股指期权都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十一)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交易代码代表什么含义?
股指期权的合约交易代码包含品种、合约类型、合约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其中IO为品种,指代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月份采用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相同的标示方式,C为看涨期权,P为看跌期权,最后为行权价格。
(十二)股指期权目前提供哪些交易指令?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股指期权目前仅提供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在合约流动性不足时容易造成价格异动,造成投资者损失,股指期权目前不提供市价指令,主要考虑为防范价格异动,保护投资者权益。
(十三)股指期权为何要设置收盘集合竞价制度?对每日结算价的确定方式产生何种影响?
股指期权每日结算价不仅是计算保证金、涨跌停板的重要因素,也是资管产品净值计算的依据。股指期权引入收盘集合竞价机制,并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价格非理性偏离,确保结算价更好反映收盘时段的最新的价格信息,提升各类业务操作效率。
(十四)行权最低盈利金额的设置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在行权过程中,会员可能对客户收取的行权手续费存在差异,因而通过提供行权最低盈利金额这一设置,客户可以根据自身行权手续费用标准通过会员设定行权条件。
(十五)股指期权为何公布德尔塔?
德尔塔是期权重要的风险指标,中金所将在每日信息中发布各期权合约的德尔塔。
(十六)沪深300股指期权开户资金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期货公司对交易者就市场、产品的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评估要求。
其中明确规定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七)什么条件下不需要验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申请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不对认知能力和交易记录进行评估。
但前述品种的资金要求不低于“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期货公司会员才可以不再对其进行资金评估。
另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专业投资者、已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客户、长期客户、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不对认知能力、交易记录、经济实力进行评估。
03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有何不同?
沪深300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尽管都与沪深300指数有关,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合约。从下图来看一下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
交易代码这里不得不详细的举例说明,一个完整的期权合约代码是这个样子的。
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的限制存在较大的区别,股指期货的涨跌停很好计算,在上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上。假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结算价为3800,那么股指期货的涨停板为4180(3800+380),跌停板为3420(3800-380)。看图:
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涨跌停可就不一样了,假定沪深300指数还是处于3800,IO2001—C—3800期权合约的权利金为50元。请看图:
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都是基本的场内衍生品,都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并具有一定的杠杆性。但是,两者在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特征、保证金制度和合约数量上均有较大区别。
首先,期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而期货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
期货的买卖双方在到期日必须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交割,没有放弃交割的可能。
与期货不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
买方支付权利金后取得相应的权利,而不承担履约的义务;卖方卖出权利收取权利金,须承担履约的义务。
其次,期权与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
期权的损益与标的资产的涨跌是非线性关系,两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而期货的损益与标的资产涨跌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再次,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权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取权利但不承担履约义务,无需缴纳保证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并承担履约义务,为了保证期权合约的履约,需要缴纳保证金。期货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保证金。
最后,期权合约的数量多于期货合约。
一般而言,期货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只有一个合约;而期权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存在多个不同行权价格的看涨和看跌期权合约,因此合约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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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有何不同?
证监会正式启动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工作,并且按程序批准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
上交所拟于12月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代码510300),深交所期权标的为嘉实沪深300ETF(159919)。
两个期权傻傻分不清楚,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到底有什么不同了?
其实这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沪深300ETF期权本质上和已经上市交易的50ETF期权类似,挂钩的标的是基金而不是指数。所以最后交割的时候也是用实物进行交割。
不妨用已经上市50ETF期权来说明。以下就是50ETF期权合约。
从ETF期权的合约就会发现这个期权和股指期权存在较大的差异。合约太长,简单的解析一下股指期权和ETF期权的差异,即使不能让你了如指掌,也能让你略知一二。
以上表中的差异只是从整体上来说,如果涉及到细节事情就变得麻烦起来,比如合约乘数、最小变动价位、合约价值的计算、保证金的核算以及最后的行权了结等等。
由于ETF期权已经有先例,50ETF期权自从2015年上市以来,运行状况良好,而且投资者对50ETF期权的认识和运用都已经趋向成熟,那么沪深300ETF期权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50ETF期权的经验。
作为国内首支股指期权,对投资者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合约,以下重点介绍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核心制度。
05股指期权和ETF期权风险管理的差异性
期待已久的期权新品种又为投资者增添风险管理利器。面临当前已上市的50ETF期权、即将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风险管理的差异性已然成为众多投资者当前关注的焦点。
鉴于当前300ETF期权合约条款细则尚未公布,这里我们重点从标的资产层面解读其在风险管理层面的细节差异,助力投资者适时运用适宜的期权工具实现适当合理的风险管理。
(1)套保对象的差异性
截止到今天,期权已经和即将上市品种的标的资产主要围绕有蓝筹股特性的50ETF和300ETF以及沪深300股指(见表1)。
联系到股票指数信息来看,上市期权品种和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有一定的关系。换言之,和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相关性较大的投资组合均可借助期权品种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针对相关性不大的投资组合,运用期权品种也仅能对冲掉和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相关的系统性风险。
表1. 权益类期权即将和已经上市品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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