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的基本概念一、期货履约:
在期货交易中,有平仓与交割两种履约方式:
平仓
交割
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结期货持仓的交易行为。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解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二、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
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交易所的规则、程序及公布的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过程。
主要用于金融期货(如股指期货)或无形商品的期货交易(如运输价格)。
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过程。
主要用于商品期货;在成熟的商品期货市场中,交割率一般不超过5% 。
实物交割的作用:
联系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纽带和桥梁;
保证期货市场发挥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三、实物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
滚动交割
也称为一次性交割,是指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指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以后,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之间,卖方均可提出交割,按多头建仓先后自动配对。
期货转现货:
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并向期货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将各自持有的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或者相近的仓单等交换的过程。
保税交割
完税交割
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
已进入国内贸易流通的,已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款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
仓库交割
厂库交割
买卖双方以仓库标准仓单形式,按规定程序履行实物交割的方式
买卖双方以厂库标准仓单形式,按规定程序履行实物交割的方式。
原油期货交割、检验规则要点一、原油期货交割业务参与方式
能源中心所有上市期货合约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申请期限:
欲进行期转现期货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八、原油期货交割业务要点
交割单位:1000桶/1000桶的整数倍
最小出入库:最小入库量20万桶(200手);最小出库量20万桶,不足20万桶的,可通过现货等方式凑足
交割费用:交割手续费、仓储费用、检验费用、出入库费用、交割资质
不能交付或接收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
有效期:仓单不设有效期
头寸限制: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闭市后,不能参与交割客户持仓为0;
交割月前第一月客户持仓500手
九、原油来源及储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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